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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陈竺部长解读《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时间:2012-11-6 16:39:00 来源:健康报 作者: 点击:6504次

         "初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1岁。”这是我国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总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卫生部部长陈竺接受《健康报》专访,解读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蓝图。

 

  规划设计遵循“大卫生”理念

  《健康报》:10月8日,国务院发布《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这与以往规划的发布形式有什么不同?

  陈竺:“十一五”以前的卫生事业发展五年规划都是部门规划,《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是由国务院批转印发的,而此次《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则是由国务院印发的。从《规划》涵盖的内容上看,已不仅仅涉及卫生服务领域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工作,而是从“大卫生”的角度出发,包括了其他与促进人民健康相关的内容,如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医疗救助、药品供应保障、医学教育、科技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十二五”规划的印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就医问题的决心,也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问题的关注。

  《健康报》:在该《规划》的编制中,如何处理好与医改“十二五”规划的关系?

  陈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它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目标,是深化医改的体系支撑,为实现医改提出的“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奠定工作基础。

  医改“十二五”规划则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心,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以解决阻碍卫生事业发展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和体系结构调整为重点,通过化解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和结构性约束,为有效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实现不断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的奋斗目标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两个《规划》共同服务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只有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才能实现卫生事业和国民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坚持以卫生事业和国民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的,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顺利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确保实现“保基本”目标

  《健康报》:这次编制的“十二五”规划与以往的五年规划相比有什么亮点?

  陈竺:该《规划》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出发,明确了到2015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任务,并做了制度安排,确保“保基本”的目标能够实现。

  《规划》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立足国情,秉承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原则,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重大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农村急救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

  针对影响国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与健康问题,《规划》还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针对防控重大疾病、保障重点人群健康、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开展三大类19项国民健康行动计划。此外,《规划》还提出了人才、科技、信息化等方面的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这些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将对各项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健康报》:此次为何将“人均预期寿命”纳入五年规划指标体系?

  陈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人均预期寿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系。《规划》因而将“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作为核心指标,并围绕其构建“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指标,研究提出了健康状况、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医疗保障、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和卫生费用等方面的23个指标。这些指标全面体现了“十二五”期间需要着力加强的重点卫生工作。

  《健康报》:“十二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障将提升到什么水平?如何更好地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

  陈竺:《规划》提出,我国将逐步提高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到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费用支付比例。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规划》提出,要在全国全面推开提高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等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将肺癌等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并适当扩大病种,提高补偿水平。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有效提高保障水平。

 

  为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指路

  《健康报》:对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地区医疗资源薄弱等现状,《规划》是否提出了解决方案?

  陈竺:《规划》提出,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90%的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康复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

  《规划》还提出,切实保障边远地区、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区域的医疗资源需求,重点加强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肿瘤、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医疗、中医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保障群众就近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为了充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规划》提出,到2015年,通过转岗培训、在岗培训和规范化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15万名全科医生,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两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全科医生。要为农村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为县级医院培养骨干医生,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

  《健康报》:在扩大医疗资源、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方面,《规划》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了哪些发展空间?

  陈竺:《规划》提出,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放宽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范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及境外投资者办医,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规划》提出,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

  同时,《规划》提出要遏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20%左右。

(来源:《健康报》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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